(原标题:佛山市锐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锐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3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的具体违法事实是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锐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其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决定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3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锐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13BNG0Y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黎家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交罚〔2024〕02506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违法事实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3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7-05处罚机关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中国石化股票